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
适用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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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类(成果转化落地企业):成立时间不超过6年、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(含),团队主要成员达到《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》E类(含)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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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类(合作转化新增项目):申报企业净资产达200万元(含)、上年度营业收入未超过2000万元(含)。
扶持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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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家企业总扶持不超过200万元,首期补助50%且不超过成果项目研发投入的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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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认定成果项目研发概念验证,按服务费用的50%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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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创业空间按实际房租的30%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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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保险按实际保费的50%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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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期补助后产生的研发投入按30%补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