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发改〔2025〕17号
2025.04.13 至 2028.04.12
1、工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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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上规纳统:工业企业首次上规奖励不超过20万元,月度上规额外奖励不超过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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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库企业:连续3年在规奖励不超过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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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:大企业业务部门/分公司/个体户转法人并首次上规,额外奖励不超过1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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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业园:培育1家首次上规奖励不超过3万元,连续3年在规再奖励不超过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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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升规企业租生产空间超过1000㎡且租期达3年,属地镇街每年补助不少于1个月房租。
2、服务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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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上规纳统: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首次上规且营收达2000万元奖励不超过1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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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年10月1日后新注册且当年月度上规(营收达2000万元)额外奖励5万元。
3、批发、零售、餐饮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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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上规纳统:限上批零餐企业奖励不超过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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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上批零企业新增社零2000万/5000万元以上,分别奖励不超过2万元/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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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注册零售餐饮(汽车除外)社零1亿/10亿/20亿以上,按0.2%/0.3%/0.5%奖励(单家最高1500万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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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库企业:社零1亿/3亿/5亿/10亿以上且正增长达全区增速,分别奖励3万元/5万元/8万元/10万元。
4、住宿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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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上规纳统:限上住宿企业奖励不超过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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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收500万/1000万/5000万/1亿/2亿元,分别奖励不超过2万元/3万元/5万元/8万元/10万元。
5、在库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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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额超过5000万元且正增长超行业平均增速,分档奖励:2亿元以上不超过10万元,1-2亿元不超过8万元,5000万-1亿元不超过5万元。
6、建筑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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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上规纳统:省内产值2000万/5000万/1亿元以上,分别奖励不超过5万元/10万元/20万元。